公务员的1到27级主要分为职务与职级两类,具体划分如下:
一、职务划分(10级)
-
国家级正职 :对应一级
-
国家级副职 :对应四级至二级
-
省部级正职 :对应八级至四级
-
省部级副职 :对应十级至六级
-
厅局级正职 :对应十三级至八级
-
厅局级副职 :对应十二级至十级
-
县处级正职 :对应十三级至十二级
-
县处级副职 :对应十二级至十级
-
乡科级正职 :对应十二级至九级
-
乡科级副职 :对应十级至七级
二、职级划分(12级)
-
一级巡视员 :对应二十二级
-
二级巡视员 :对应二十一级
-
三级巡视员 :对应二十级
-
四级巡视员 :对应十九级
-
一级副巡视员 :对应十八级
-
二级副巡视员 :对应十七级
-
三级副巡视员 :对应十六级
-
一级调研员 :对应十五级
-
二级调研员 :对应十四级
-
三级调研员 :对应十三级
-
一级科员 :对应十二级
-
二级科员 :对应十级
三、新录用公务员定级规则(以学历为例)
-
高中/中专毕业生 :二级科员(27级)
-
专科毕业生 :一级科员(26级)
-
本科毕业生 :一级科员(25级)
-
硕士学位研究生 :四级主任科员(24级)
-
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级主任科员(22级)
四、注意事项
-
职级与职务并非一一对应,如副省级干部可对应16级至22级职级;
-
具体级别可能因地区、单位及岗位性质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