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培训性质而定
培训时间是否计入上班时间,需根据培训的性质和安排方式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培训时间计入上班时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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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强制安排的培训
若培训由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参加,且内容与员工本职工作直接相关(如新技术、新方法培训),则该时段应视为工作时间。例如公司组织的新产品知识培训直接影响员工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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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
即使在休息日或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只要实际工作时间延长,均应视为加班,需支付加班费。例如安排在周末的技能提升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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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培训的服务期约定
若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培训期间可约定为服务期,但服务期长度不得超过2年。
二、培训时间不计入上班时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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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参加的非工作相关培训
若培训为员工自主选择且与工作无关(如兴趣讲座、个人职业发展课程),则不视为工作时间。例如员工自行报名参加的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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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后有明确返岗时间
若培训后设有“到岗日期”,且实际工作从返岗后开始,则培训期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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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 :强制培训期间工资正常发放,非强制培训若计入工作时间则支付工资,否则可能按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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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 :部分情况下,双方可协商将培训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但需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
培训时间是否计入上班时间,关键在于培训的性质(强制/非强制)和安排方式(工作时间内/外),需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