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全资子公司 不需要 股东会决议,具体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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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全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设立由母公司直接完成,不涉及股东会决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本身不设股东会,股东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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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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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仅有一个法人股东(母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因此无需召开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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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机制 :股东(即母公司)直接作出书面决议,签署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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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流程说明
全资子公司设立需完成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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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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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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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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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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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制公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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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全资子公司的设立由母公司独立完成,无需股东会决议,仅需母公司以书面形式作出决策并完成法定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