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需分情况讨论:
一、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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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股东会决议
若公司作为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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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普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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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决议(如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需更高比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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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人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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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股东会同意
当公司资不抵债且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无需经过股东会决议。
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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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 :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破产,无需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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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股公司 :涉及类别股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需额外通过类别股股东会议。
总结 :普通公司债务人申请破产需股东会决议,债权人申请则无需;特殊类型公司或特定情形下可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