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核心区别在于法律地位、控制方式及责任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则是独立法人,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债务,母公司仅以出资额为限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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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无独立名称和章程,名称需冠以总公司全称(如“XX公司北京分公司”)。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可自行制定章程并以自身名义开展业务。 -
控制与经营独立性
分公司的人事、财务和业务直接受总公司管控,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子公司虽受母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影响,但享有独立决策权,可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
债务责任划分
分公司经营产生的债务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子公司则以自身财产独立清偿债务,母公司仅承担出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除非存在“人格混同”等例外情形。 -
设立与税务处理
分公司设立程序简单,仅需登记备案,税务通常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子公司需按公司法完成注册,独立核算并单独纳税,流程更为复杂。
选择分公司或子公司需结合业务需求:分公司适合统一管理的本地扩张,子公司则利于风险隔离和跨区域独立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