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如下:
一、基本股东人数限制
-
常规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 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 共同出资设立,这是最常见的设立形式。
-
特殊例外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可单独设立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不受2-50人限制。
二、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个股东)属于特殊类型,需满足额外条件(如注册资本最低10万元、股东需证明财产独立)。
三、股东人数限制的合理性
-
限制人数(2-50人)旨在平衡公司治理效率与决策协调性,避免因股东过多导致管理混乱。
-
国有独资公司因特殊性质(国有资产控股)被单独列出,体现法律分类的灵活性。
总结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需2-50个股东,国有独资公司可单独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