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
被教育机构骗签分期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合同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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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
若教育机构以欺诈手段(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导签订分期**协议,受欺诈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等条款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例如,培训机构若未告知**真实条款或隐瞒还款能力问题,签订的合同可被认定为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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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
若涉及《民法典》第153条规定的情形(如以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无实际履行能力等),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但需注意,若合同已部分履行,受损害方仍可主张返还已履行部分或赔偿损失。
二、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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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若涉及《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如以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等),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机构及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根据诈骗金额及情节,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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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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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 :通过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要求返还已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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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 :若合同被撤销或确认无效,可要求机构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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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财产 :若机构通过虚假合同获取财产,可申请法院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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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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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需保留签订合同时的沟通记录、宣传材料、付款凭证等,作为**的核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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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限制 :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需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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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二次诈骗 :警惕通过法律途径**时被二次诈骗,建议选择正规机构处理纠纷。
建议受骗者优先报警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