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客车驾驶人夜间作息规定主要涉及驾驶时间限制、休息要求及特殊时段管理,具体如下:
一、驾驶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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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
不得超过8小时,需通过停车休息制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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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连续驾驶时间
不得超过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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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连续驾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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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时段 :不得超过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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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段(凌晨2-5时) :禁止行驶,需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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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休息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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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停车休息 :不少于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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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休息时段 :10:00-次日5:00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且禁止通行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
三、特殊时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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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2-5时禁行
全国统一禁止长途客运车辆在此时段行驶,需通过接驳运输或停止运行保障驾驶员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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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公路限制
夜间10:00-次日6:00禁止通行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需根据道路条件调整运输计划。
四、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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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控制 :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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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责任 :运输企业需制定科学运输方案,确保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不超过4小时,并为驾驶员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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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对超时、超速驾驶行为依法严查,保障乘客安全。
以上规定旨在通过科学管理降低疲劳驾驶风险,确保长途客运安全。驾驶员需严格遵守,运输企业需加强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