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用电价格根据用电量和电压等级分档执行,具体如下:
一、居民用电阶梯电价(非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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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年用电量≤2160度(或月用电量≤180度),电价0.52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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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年用电量2161-3360度(或月用电量181-280度),电价0.57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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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年用电量>3360度(或月用电量>280度),电价0.82元/度。
二、农业生产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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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脱贫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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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千伏:0.5215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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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0.5115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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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千伏及以上:0.5015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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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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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千伏:0.3095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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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0.3154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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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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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电价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统一取消农村综合变压器下农业生产到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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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分时电价(8:00-22:00)未在当前问题中提及,需咨询当地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