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共分为7章119条,涵盖总则、生产经营单位保障、从业人员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突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并强化责任体系与监管机制。
- 总则(19条):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将党的领导写入法律,确立安全发展方针。
- 生产经营单位保障(32条):要求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高危行业强制保险,并细化主要负责人职责与资金投入要求。
- 从业人员权利义务(10条):保障劳动者安全培训、工伤保险等权益,同时规定其法定义务。
- 监督管理(17条):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引入公益诉讼制度,加强第三方机构责任。
- 应急救援与调查(11条):规范事故预案、报告流程及统计分析,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 法律责任(27条):加大处罚力度,新增按日连续罚款,覆盖单位、个人及监管主体。
- 附则(3条):定义关键术语,如“重大危险源”,并规定法律生效日期。
新法通过五大亮点(如“三个必须”原则、公益诉讼等)推动源头风险防控,为企业和监管提供明确框架。建议相关单位及时学习,确保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