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校是省委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机构,校长通常由省委常委兼任,行政级别为副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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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与单位性质
省委党校作为省委的重要部门,机构规格明确为正厅级,与省行政学院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其核心职能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并作为省委省政府的智库。 -
校长与人员构成
校长一般由省委领导(如省委副书记或组织部部长)兼任,行政级别为副省级。内部人员分为三类:公务员(仅校长)、参公编制(管理干部)和事业编制(教师及研究人员)。 -
职能与培训对象
主要轮训全省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课程涵盖党的理论、党性教育及执政能力提升。与普通高校不同,省委党校不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但干部在职取得的党校学历在组织提拔中具备一定认可度。 -
与其他党校的区别
相较于地市级党校(正县级或副厅级)或省直机关党校(处级),省委党校在规模、影响力及业务指导权上均处于更高层级,且招生范围覆盖全省党政干部。
总结:省委党校作为正厅级单位,兼具教育培训与智库功能,其级别与职能在地方干部培养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需注意,党校学历的社会认可度有限,更多服务于体制内晋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