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持股比例通常采用权益法核算,这是会计准则的普遍要求。当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通常持股20%-50%)时,权益法能更真实反映投资价值;而成本法仅适用于无控制、无重大影响的被动投资(通常持股低于20%)。以下是关键区别和适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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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的核心逻辑
按持股比例确认被投资方净利润份额,计入投资收益。例如:被投资企业盈利100万元,投资方按50%持股确认50万元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这种方法动态反映投资价值变化,适用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
成本法的适用条件
仅在被投资方宣告分红时确认收益,平时不调整账面价值。例如:持股50%但实际仅为财务投资(如协议约定无表决权),可能例外采用成本法。但这种情况需有充分证据支持无重大影响。 -
实务中的判断要点
- 重大影响标志:派驻董事、参与经营决策、技术共享等
- 例外情况:若持股50%但存在其他股东一票否决权等限制,可能降低影响力
- 会计准则一致性要求:同一投资不可随意切换核算方法
提示:企业需结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若存在特殊协议或实际控制能力变化,应及时调整核算方法并披露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