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实施期间
安全生产“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必须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这一制度的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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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设计
安全设施的设计需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确保从项目规划阶段就融入安全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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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施工
安全设施的施工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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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项目竣工后,安全设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标准。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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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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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时间需不少于30日且不超过180日,危险化学品项目需提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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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后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评价。
该制度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是保障劳动者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基础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