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大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直接管辖,具体业务受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双重领导,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车辆管理及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其职责涵盖路面巡查、违法查处、交通疏导等核心任务,是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关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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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
交通执法大队属于公安系统,由地级市或区县公安局的交通警察支队(大队)直接管理,接受同级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例如,市级交通执法大队通常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同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 -
核心职责
- 执法监管:查处超速、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事故处理: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责任认定及调解工作。
- 交通疏导:在拥堵路段或大型活动期间指挥车辆通行,优化信号灯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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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单位
与城管、路政、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联合治理占道经营、道路施工安全等问题,部分案件需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监督机制
执法过程受检察院、纪委监委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市民可通过12389热线等渠道投诉违规行为。
交通执法大队的权责清晰,需严格依法履职。若对执法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监督部门反映,合理**有助于提升执法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