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由同一人担任,需根据项目规模、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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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兼任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如进度、质量、成本等),而技术负责人专注于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验收工作。两者职责差异较大,若由同一人承担可能导致管理混乱或责任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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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招标文件有明确限制
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导则》及项目经理执业导则,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兼任技术负责人,且招投标资格审查会严格核查人员名单。部分省市规定同一项目关键岗位必须专职,不得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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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下可兼任
若项目规模较小、技术要求简单或业主明确允许,可由同一人担任。例如工程分段施工、长期停工超过120天等特殊情形下,可能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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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以合同约定为准
在实际操作中,需优先参考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具体要求。若合同明确禁止兼任,则必须遵守。
总结 :通常情况下,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应分开设置,以确保职责明确、风险可控。只有在符合法规、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且无监督关系的特殊情形下,方可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