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目前并未废止,但存在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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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性
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晋煤办基发〔2012〕505号)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属于现行有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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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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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发布的《煤矿建设标准修改条款》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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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了“整合井工煤矿不低于0.60Mt/a”的限制(重组整合矿井按批复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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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了矿井建设工期规定(删除“矿井建设工期不宜超过5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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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一矿一井一面”模式的表述(由强制要求改为“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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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政策方向
山西省持续推动煤矿现代化建设,2023年发布的《煤炭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中,虽未直接提及废止建设标准,但通过严格产能控制和资源整合,间接促进标准执行。
结论 :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现行有效,但部分条款已根据发展需求进行修订优化,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