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收费标准因地区、项目类型及鉴定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按工程造价金额分段累计收费
-
基础费率分段
根据工程造价金额分段累计收取费用,通常以10万元为分界点:
-
不超过10万元:按附件标准执行(如2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按1%收取;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按0.8%收取;
-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按0.6%收取;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按0.4%收取;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0.2%收取;
-
超过1000万元:按0.1%收取。
-
-
装饰、园林等专项工程
-
装饰工程:总造价3‰~5‰,不少于3000元;
-
园林工程:总造价3‰~5‰,不少于3000元;
-
绿化工程:总造价3%~4‰,不少于3000元。
-
二、其他注意事项
-
收费上限
部分省份(如河南)对大额案件设收费上限,例如1000万元以上按0.1%收取,但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调整。
-
计费基数
以诉讼标的与鉴定标的中较小值作为计费基数。
-
特殊情形
-
钢筋、预埋件等需单独计算,按5元/吨收费;
-
因清单漏项、计算错误等可核减费用。
-
三、地区差异
收费标准由各省发改委和司法厅联合制定,例如:
-
河南省 :100万元以下1.2%,100-500万1%,500万以上0.8%;
-
广西 :分段比例与河南类似,但具体数值可能不同。
建议委托时与鉴定机构明确收费依据,并核对工程量计算及费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