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推荐表遗失补办流程需根据学校规定执行,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一、立即联系学校就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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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书面申请
填写《就业推荐表丢失责任人情况说明》或《毕业生就业手续特殊事由申请表》,说明遗失原因并提交至学院就业联系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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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学院审核
需辅导员签署意见,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
二、准备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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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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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学校官网或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补办申请表。
三、办理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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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晚申请时间:当周周一上午10:30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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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最快当天可领取(周一提交),最迟隔周周三。
四、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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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将材料提交至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毕业生就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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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补办
审核通过后,学校重新办理新表并注明“补发”字样,原表作废。
五、登报声明(部分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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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或市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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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报纸原件作为补办凭证。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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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学校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优先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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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期间若需使用推荐表,可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申请临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