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的工资可以计入研发费用,且是研发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税法规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保费用及外聘人员劳务费均属于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但需满足实际参与研发、工时合理分配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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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人工费用的明确范围
研发费用中的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参与研发项目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及辅助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股权激励支出符合条件的也可纳入。但行政、后勤等非研发人员的工资不得计入。 -
工时分配与费用归集要求
若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企业需通过工时记录等合理方法将费用在研发与非研发间分配,未分配部分不得加计扣除。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需通过协议支付且实际发放给研发人员方可归集。 -
其他相关费用的限制
研发人员的职工福利费、补充保险等可计入“其他相关费用”,但总额不得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研发直接形成的产品对应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
会计处理与税务申报
研发人员工资在会计上通过“研发支出”科目核算,费用化部分期末转入管理费用,资本化部分达到条件后转为无形资产。税务申报时需分项目设置辅助账,留存备查资料。
提示:企业应规范研发项目管理,确保费用归集合法合规,同时关注政策动态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