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的扣除标准如下:
一、扣除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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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限额
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计算公式: $$ \text{限额} = \frac{\text{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前五项之和} \times 10%}{1-10%} $$
(前五项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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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项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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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持项目 :其他费用扣除比例可提高至10%-20%,但不得超过服务费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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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购买技术服务 :扣除比例为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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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用范围
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知识产权申请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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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研发项目需分别计算限额,不可跨项目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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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生费用低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额扣除,高于限额时按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