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的限额标准为不超过研发总费用的10%或20%,具体取决于政策适用场景:加计扣除按10%执行,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常允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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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明确
加计扣除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其他费用(如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科发火〔2016〕195号)允许其他费用占比达20%,包括技术图书费、知识产权代理费等。 -
归集范围对比
两类政策对“其他费用”的定义高度重合,但高企认定范围更广(如会议费、通讯费),且需注意费用真实性和直接相关性。例如,高企认定中若某项费用超出20%,需剔除超额部分。 -
实操要点
- 加计扣除:严格按10%计算,需单独归集可加计部分。
- 高企认定:20%限额针对单项目研发总费用,需通过公式验证(如)。
提示:企业需根据目标(节税或资质申报)选择适用政策,并确保账目清晰、留存完整凭证,避免混合归集导致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