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中的“其他10%”是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其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计算时需用前五项费用之和除以90%再乘以10%,即公式为:,实际扣除时取限额与实际发生额的较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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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计算逻辑
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并非简单按总额的10%计算,而是基于前五项费用(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试验费)的合计值推导。例如,若前五项费用为90万元,则限额为万元。若实际发生12万元,仅能扣除10万元。 -
费用范围与限制
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等正列举项目,但职工教育经费、通信费等不在此列。政策明确此类费用需与研发直接相关,且总额受10%比例限制,防止滥用税收优惠。 -
跨项目与资本化处理
企业需合并所有研发项目统一计算限额,不再分项目单独计算。对于资本化项目,需在形成无形资产年度统一纳入计算,并按比例分摊可加计扣除金额。 -
实操注意事项
若实际发生额低于限额,按实际金额扣除;若超额则需调整。例如,某企业前五项费用合计180万元,其他费用实际发生25万元,限额为20万元(),最终仅能扣除20万元。
理解“其他10%”的关键在于掌握限额公式及费用范围,同时注意跨项目和资本化场景的特殊处理。合理规划费用结构,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