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国四排放标准于 2013年7月1日 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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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与范围
国四标准(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覆盖全国所有地区。此前,北京、上海等19个城市于2013年1月1日已率先执行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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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与减排目标
该标准通过采用更高效的催化转化器、二次空气喷射及冷却式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将HC、NOx、CO、PM等污染物排放量降低约50%,接近国际欧四标准的60%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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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升级背景
国四标准取代了国二、国三标准,是我国机动车环保法规的重要升级,旨在应对日益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
总结 :国四排放标准全国统一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由北京等19个城市试点推广而来,通过技术升级实现显著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