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实施的新规定主要涉及公共安全、交通出行、食品安全、公平竞争及税务服务五个领域,具体如下:
一、公共安全与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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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隐私区域安装摄像头
4月1日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实施,明确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隐私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违规者将面临设备没收、罚款及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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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禁区与敏感区域报备
军事禁区、国家机关周边等区域安装设备需提前报备,视频信息保存到期后必须删除,公开传播时需严格打码处理。
二、交通出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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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旅客火车积分政策
4月1日起,年满60周岁的老年常旅客会员乘坐火车可获赠票面金额15倍的积分(如1000元购票获赠1.5万积分),兑换时抵150元使用。
三、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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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用餐单位责任强化
4月15日起实施的新规要求学校、幼儿园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每餐次供餐超千人的单位必须配备总监,违法者5年内禁任。
四、公平竞争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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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审查标准与违规处理
4月20日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新增66项具体审查标准,明确禁止市场准入限制、地域歧视性条件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需60日内核查违规政策并反馈结果。
五、税务服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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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简化
4月1日起,税务机关拓展《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适用场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判定税收居民身份的时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
以上新规旨在加强公共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及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具体实施细则以各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