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
根据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4月税务申报截止日期为 4月18日 ,因清明节假期顺延。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主要税种申报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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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消费税 (一般/小规模纳税人)
申报截止日: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
*注:因清明节假期顺延,原4月15日截止日期调整至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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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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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预缴 :2025年4月18日(与增值税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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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 :2025年1月1日-5月31日(4月可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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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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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季度预缴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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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2025年3月1日-6月30日(4月可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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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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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准备 :需收集全年费用发票、合同等备查材料,尤其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仅适用于2025年新增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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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检 :建议4月底前完成填报,预留修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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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 :需完成2025年第一季度单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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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申报 :如遇不可抗力,可申请延期申报。
三、办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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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避免现场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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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线下办理,建议避开4月15日至18日前的高峰期。
以上信息综合自国家税务总局及各地税务局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