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伤,依法应当获得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无论年龄大小,用人单位都应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60多岁的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伤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和标准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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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需要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则应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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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受伤民工的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民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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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伤残津贴:对于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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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赔偿:除了工伤保险待遇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为民工缴纳工伤保险等,民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总结:60多岁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伤后,依法应当获得赔偿。民工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民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