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细则是规范诉讼中专门性问题检验、鉴别活动的程序性规则,核心在于确保鉴定结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其核心原则包括独立公开、客观准确、高效文明,并严格规定鉴定机构资质、回避制度、重新鉴定条件等关键环节,以保障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
鉴定机构与人员资质
司法鉴定需由法院设立的专门机构或法院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执行,鉴定人需具备专业资质并遵守职业道德。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勘验现场,同时需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出具结论,并依法出庭质证。 -
程序规范与原则
鉴定过程需遵循合法、独立、公开原则,采用书面委托形式,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检验取样时需通知当事人到场,身体检查需保护隐私并遵守异性工作人员在场规定。 -
重新鉴定与监督机制
当鉴定程序违法、结论矛盾或材料虚假时,应委托上级机构重新鉴定。法院对鉴定错误导致的错案追究责任,鉴定费用按国家标准收取,确保全流程透明可追溯。
提示:司法鉴定结论直接影响案件事实认定,当事人应关注鉴定机构资质与程序合规性,必要时可申请复核或重新鉴定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