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休158天的规定主要出现在湖南、山东、内蒙古等省份,其计算方式为国家基础产假98天+地方奖励假60天,总计158天。 若遇难产或多胞胎等情况,还可额外增加15天/胎。该政策覆盖一孩、二孩生育,部分地区对三孩进一步延长至188天。
分点展开:
- 国家基础框架: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所有女性职工享有98天产假(含产前15天),难产、多胞胎等情形可叠加15天/胎。
- 地方奖励假差异:
- 湖南、山东等地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设60天奖励假,形成“98+60=158天”标准;
- 内蒙古、河北等对三孩额外增加30天,达188天;
- 上海、北京等部分城市奖励假为30天,总产假128天。
- 包含节假日:158天按自然日计算,含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 配套权益:配偶可享15-30天陪产假,子女3岁前父母每年另有5-20天育儿假。
158天产假是地方计生政策与国家法规结合的体现,具体天数需以当地最新条例为准,建议职工通过人社部门官网或12345热线查询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