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女性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可享受158天产假,核心构成为基础产假98天+延长产假60天,难产或多胞胎还可叠加15天/胎。
- 基础产假:国家统一规定的98天产假,含产前15天休假。
- 延长产假:根据江苏省优化生育政策,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的夫妻,女方额外享受60天延长假,法定节假日不计入。
- 特殊情形叠加: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再增15天,两者可同时适用。例如双胞胎且难产,总产假为98+60+15+15=188天。
- 流产/引产产假:不满2个月流产享20天,满2个月不满3个月享30天,满3个月不满7个月享42天,满7个月引产享98天。
提示:产假天数以生育事实和政策符合性为准,建议提前与单位或人社部门确认细则,确保权益完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