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江北区及国家最新规定,产假期间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 均计入产假总时长 ,不顺延。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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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原则
产假按自然日连续计算,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这一规定旨在保障产妇有完整、连续的休息时间进行身体恢复和婴儿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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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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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产假包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总时长为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多胞胎增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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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妻可享受延长生育假,但未对周末和节假日的计入方式作出特殊说明,故沿用自然日计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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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
若产假期间遇周末或节假日,不额外补假,直接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继续休产假。例如,产假第10天为周六,第11天为周日,则第12天继续计算产假时长。
总结 :宁波江北区产假计算遵循自然日连续原则,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均包含在内,无需额外申请或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