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询证函最新版本格式以财政部和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发布的《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为准,核心包括格式一、格式二及验资业务专用模板,支持纸质与数字化双轨并行,且电子回函与纸质回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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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分类与适用场景
- 格式一:由注册会计师填写被审计单位信息,银行核对后回复“相符”或“不符”,需列明差异细节,适用于常规审计场景。
- 格式二:注册会计师仅提供查询范围(如账号、期间),银行自主填写具体数据后回函,适用于需银行主动检索信息的复杂业务。
- 验资业务专用模板:用于验资审计,需标注资金用途、账户性质,并支持附页补充特殊说明(如募集资金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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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要求
- 内容规范:必须包含14项基础项目(如存款、借款、担保等),字号不小于五号、黑色字体、1.5倍行距,且需填写唯一函证编号。
- 填写规则:纸质函证需打印来函信息,回函可手写或打印但需统一;手工填写须用签字笔,禁止涂改或跨栏位填写。
- 签章效力:支持电子签名,需符合《电子签名法》,银行需公示可受理的函证范围及总分支机构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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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与集约化升级
- 银行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函,数字化平台(如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可缩短流程,但若数据覆盖不全需辅助纸质回函。
- 集约化处理要求银行指定部门集中回函,并公示联系方式,事务所则需设立专门函证收发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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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销户账户:可核验原预留签章或历史资料,若签章变更需补充单位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印章变更证明)。
- 不符事项:银行需在回函中明确差异项目、金额及原因,例如逾期借款需列明起止日期和本息金额。
提示:使用前务必核对银行最新公示的函证要求,避免因格式细节不符被退函。数字化函证虽高效,但需确保平台与银行系统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