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退休规定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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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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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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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工勤岗位: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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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10年):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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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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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自2025年1月23日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55-58岁之间退休,具体年龄由本人申请,退休后享受与原法定退休年龄相同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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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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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有害工作满10年,或连续工龄满10年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可提前至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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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可提前至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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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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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满15年,且实际缴费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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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补贴 :个人缴费比例为4%,单位缴费比例为7%,政府给予补贴(具体数额因地区而异)。
四、退休金计算
退休金按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月数计算,公式为: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div \text{计发月数}$$
总退休金为两者之和。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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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处理 :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追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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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贴 :部分地区对自主缴纳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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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伪造证件退休将追责,不得随意更改出生日期或档案。
六、申请流程
需提供身份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社保局提交退休申请书。
以上政策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制定,确保与国家延迟退休政策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