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延迟退休最新规定文件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时间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从60岁延至63岁,女性从50/55岁分别延至55/58岁,并同步实施弹性退休、提高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等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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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延迟方案
男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延至63岁;原退休年龄55岁的女职工同步延迟至58岁,原50岁退休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至55岁。政策坚持“小步调整、分类推进”,避免短期内对劳动力市场造成冲击。 -
弹性退休制度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可自愿选择提前退休(最多提前3年,且不低于原退休年龄),或与单位协商延迟退休(最长延迟3年)。例如,1972年出生的男性可在60-62岁间弹性提前退休,或62-65岁间协商延迟。 -
养老金缴费年限调整
2030年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职工若缴费不足,可通过延长缴费或一次性补缴满足条件。 -
特殊群体保障
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作业)仍可申请提前退休;大龄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养老保险费;病残职工可申领病残津贴,标准与养老金挂钩。 -
配套激励与监管
推行“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养老保险激励机制,严查就业年龄歧视,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社保经办机构将优化服务,提供“退休一件事”便捷办理。
延迟退休改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关键举措,建议职工结合自身职业规划与社保缴费情况,提前了解政策细则并合理规划退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