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2019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标准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总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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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覆盖2018年底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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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幅度
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这是自2005年以来的第15次调整,也是连续第4年同步提高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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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数
预计有1.18亿人受益。
二、调整方式
采取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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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9元,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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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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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每满1年增加1.5元(25年以下)至4.5元(36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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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按2018年底月基本养老金的1%,机关事业单位按0.97%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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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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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退休人员 :70-74岁每月加40元,75-79岁加50元,80岁以上加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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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 :县、市、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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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退休人员 :缴费年限不足67.5元按67.5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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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区差异与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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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经济发达地区调整幅度可能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但总体比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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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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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岁的退休人员(全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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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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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58元的补至33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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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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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时间 :2019年2月1日起开始补发,调整金额计入当月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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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挂钩调整部分以2018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含取暖补贴)为基数。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统一调整与地方差异化措施,既保障了基本养老金的公平性,又体现了对长期缴费和艰苦条件的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