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退休工资调整方案主要依据河北省政策执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如下:
一、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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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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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二、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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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统一增加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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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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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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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按2023年12月发放工资的0.94%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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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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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群体 :1943年12月前出生者每月增加40元,1944-1948年出生者30元,1949-1953年出生者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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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 :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地区按更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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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算方式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 定额32元 + 缴费年限×1元 + 2023年12月工资×0.94%。
四、政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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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性 :覆盖全体退休人员,确保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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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性 :缴费年限越长、工资水平越高,调整幅度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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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 :参考河北省统一标准,兼顾财政承受能力。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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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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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享“高龄补”政策,具体金额与往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