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与最终中标结果的关系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的排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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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排名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会按照综合评估法或经批准的其他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至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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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最终确定
公示期内无异议时,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成为中标人;若公示期内出现异议且经查实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则由排名第二的候选人顺位成为中标人。
二、特殊情形下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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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一候选人放弃或无法履约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第三的候选人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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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规或不可抗力
若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公示期内被查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因其他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招标人同样可顺位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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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殊情形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基本确定中标,但需经过公示期且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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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可能因放弃、违约或违规被替换,此时排名第二或第三的候选人可能中标。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不一定直接中标 ,需结合公示结果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形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