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允许农村居民在符合政策条件下申请自建房,但需满足“一户一宅”、面积限制、规划审批等核心要求。具体需通过村级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等流程,且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区。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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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申请人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年龄满20周岁且符合分户条件。宅基地面积标准为:平原地区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盐碱地/荒滩地放宽至264平方米,山地丘陵区根据地形限制在132-264平方米。禁止非农户购买宅基地,已出租或出售原有宅基地者不得再申请。 -
规划与层高限制
自建房需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建设风貌要求。菏泽属鲁西平原,建筑限高4层(檐口高度≤14米),退让村道距离需≥5米。3层及以上新建房必须由专业设计和施工,经营性自建房需取得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
审批流程
- 村级初审:提交户口簿、四邻同意书等材料,公示15天无异议后报乡镇。
- 乡镇联审:自然资源所核查用地性质,农业农村部门审核“一户一宅”资格,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施工与验收:开工前需划定用地范围,竣工后由乡镇验收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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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风险
未批先建、超面积或层高、占用耕地等行为将面临拆除、罚款(如菏泽某居民无证建房被罚3.7万元)。生态保护区内仅允许原宅居住,禁止翻建。
提示:建议通过“爱山东”APP提交电子预审,并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获取最新政策。建房后务必保留审批文件,便于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