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10天包含第10天。根据国家规定,法条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因此标注“10天”的保质期意味着从生产日期起至第10天结束前均可安全食用。关键点在于:若生产当天为第1天,则第10天仍在保质期内;但需结合具体存储条件判断实际安全性。
分点展开论述:
- 法律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及食品安全相关复函明确,保质期计算起点可选择生产当天或次日,但“10天”的表述必然包含第10天。例如,生产日期为5月1日,则保质期至5月10日24点截止。
- 行业实践:短保食品(如鲜奶、冷鲜肉)常精确到“第10天”,企业会通过加速实验确定该期限内的安全性。若存储不当(如未冷藏),即使未超期也可能变质。
- 消费者误区:部分人误以为“10天”指9天后过期,实则为完整10天。但临近保质期(如第9-10天)需谨慎检查食品状态,尤其是易腐品。
- 国际对比:欧美部分国家要求标注“到期日”(如Use by May 10),而我国允许时段标注,导致计算差异。新规鼓励直接标到期日以减少混淆。
总结提示:保质期10天含第10天,但建议优先在前半段食用以确保品质。购买时注意生产日期与存储条件,开封后即使未超期也应尽快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