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工资等实际支出
关于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赔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综合确定。以下是主要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一、核心赔偿项目
-
医疗费用
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伤暂停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但总时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通常为每天几十元。
-
交通食宿费
因工伤就医、转院等产生的合理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其他可能赔偿项目
-
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由单位负责;若单位未派人护理,需支付当地护工报酬或参照误工费计算。
-
营养费 :部分情况下,经医疗机构证明需加强营养的,可要求额外赔偿。
-
辅助器具费 :如安装假肢、轮椅等,按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赔偿金额计算原则
-
实际支出原则
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受伤前工资水平计算。
-
地区差异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例如住院伙食补助费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
-
上限限制
总体赔偿金额受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限额等约束。
四、注意事项
-
时效性 :需在事故伤害发生12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可能影响赔偿。
-
协商与仲裁 :若单位拒绝支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
示例计算(假设案例)
某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花费5万元,原工资1.2万元/月,住院10个月:
-
医疗费用报销5万元;
-
停工留薪期工资:1.2万元/月 × 10个月 = 12万元;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每日50元计算,10个月约5000元;
-
总计约17.5万元(不含护理、营养等额外支出)。
未达伤残等级的工伤赔偿以实际支出为基础,结合当地政策确定具体数额,主要保障医疗、生活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