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赔偿的月数计算规则如下:
一、经济补偿金(N)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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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则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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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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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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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的计算
以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该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则按3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二、其他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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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1)
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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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的赔偿(2N)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如未依法支付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即N+1中的“2N”)。
三、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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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龄5年7个月 :按6年计算,补偿6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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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1.2万元(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 :按1.2万×3×12=43.2万元计算,但年限上限为12年,故总补偿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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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2个月 :需支付2×8000×2=3.2万元(2倍工资)。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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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计入工龄 :自用工之日起即开始计算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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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限制 :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3倍,超过部分不计入补偿基数。
劳动赔偿的月数最多为12个月,但具体金额需结合工龄、工资基数及当地经济水平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