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考试的有效期政策如下:
一、有效期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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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通过后开始计算
从科目一考试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需在此期间完成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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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未通过无时间限制
若科目一考试未通过,则不设有效期,可无限期重考。
二、成绩作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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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3年内完成剩余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成绩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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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最长3年,但不得超过申请年龄上限。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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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武警/境外驾照转本地驾照:自受理之日起3年内完成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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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有效期可重新报名,无需注销档案,但需重新缴费。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等条款明确了上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