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调岗必须满足“协商一致”“生产经营需要”“合理性”三大合法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法。 具体包括:1. 协商一致优先:未经员工书面同意单方调岗无效,但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企业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岗位”且条款合理的除外;2. 客观必要性:因技术升级、组织架构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原岗位消失或冗余,企业需提供证据;3. 合理性审查:新岗位的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地点等应与原岗位具有关联性,明显降薪或增加通勤成本超限度的调岗可拒绝。
若企业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调岗,需先证明员工考核不达标且经过培训或调整仍无法胜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孕期、医疗期等特殊保护期员工,企业不得单方调岗至不利条件岗位。
合法调岗需平衡企业经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员工遇争议可主张恢复原岗位或索赔,但需注意保留沟通记录、岗位描述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