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需承担补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加付赔偿金三重责任,具体标准根据拖欠时长、劳动者工作年限及用人单位恶意程度综合判定。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权益,关键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及催告证明。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若因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劳动者可主张N倍月工资补偿(N=工作年限)。例如工作3年5个月、月薪8000元,可获3.5×8000=2.8万元补偿。
加付赔偿金适用于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履行的情形,标准为拖欠金额的50%-100%。初次违规按50%-65%计算,多次违规最高可罚100%。例如拖欠2万元且拒不整改,可能追加1万-2万元赔偿。
操作时需注意:1年内申请仲裁,优先通过劳动监察程序固定证据;若月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补偿金按社平3倍封顶且年限不超12年。未签劳动合同者可叠加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者应保留工资条、聊天记录等完整证据链,用人单位则需警惕恶意拖欠的法律风险。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避免高额赔偿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