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案子如果没有立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再追究的,因为法律对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关于追诉时效的详细解释:
- 1.追诉时效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例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对于20年前的案子,如果当时没有立案,且不属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那么现在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原则上不再追究。
- 2.追诉时效的例外情况:尽管有追诉时效的规定,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对超过追诉时效的案件进行追诉。例如,如果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核准追诉。对于20年前的案子,如果存在上述特殊情况,理论上仍有被追诉的可能,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
- 3.立案与追诉的关系: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只有经过立案程序,司法机关才能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如果20年前的案子没有立案,意味着司法机关在当时并未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没有立案的案件,即使后来发现犯罪线索,也需要重新考虑追诉时效的问题。如果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原则上不再立案和追诉。
- 4.社会影响与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和检察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即使案件超过追诉时效,如果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司法机关可能会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处理,如行政处理或民事赔偿。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即使刑事追诉不再可能,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寻求赔偿。
20年前的案子如果没有立案且超过追诉时效,通常不会继续追究。但具体情况需结合案件性质、追诉时效的例外情况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