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项目交接前后的权利义务达成的法律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本信息
-
物业项目概况
包括物业名称、类型(如住宅、商业)、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
承接查验范围
明确物业共用部位(如承重墙体、楼梯间、设备管道等)和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设备、供水系统等)的查验范围。
二、资料移交
-
甲方(建设单位)移交资料
包括竣工验收资料(如规划总平面图、设备竣工图、质量保修文件等)、技术资料(如设施设备清单、保修卡等)、准许使用文件(如供水供电协议)及业主名册等。
-
甲方尚未移交的资料
列出未移交资料的明细及承诺补交时限,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纳明细、临时管理规约等。
三、现场查验
-
查验标准
按国家《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物业买卖合同约定,检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是否权属明确、质量合格、功能完备。
-
查验程序
甲方提前20天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查验,明确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
四、双方权利义务
-
甲方义务
-
确保移交资料真实完整,对发现的问题在合理期限内整改;
-
整改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减少对业主影响;
-
及时处理业主投诉,配合整改工作。
-
-
乙方义务
-
监督甲方整改进度,对整改结果进行复验;
-
不得以资料未复核为拒绝接收物业。
-
五、违约责任
-
若甲方未按约定移交资料或整改不到位,需承担违约责任;
-
若乙方未尽监督义务,导致问题长期未解决,亦需承担相应责任。
六、争议解决
- 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明确适用法律(如《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
以上内容需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签约前由专业机构审核,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