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丢失后,可通过以下流程补办:
一、补办流程
-
书面申请与材料准备
-
撰写《残疾人证挂失声明》,注明姓名、残疾证号、丢失原因、时间、地点,并由户籍地村(社区)盖章。
-
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相片2张、户籍地村(社区)开具的遗失证明。
-
-
登报声明作废
-
通过官方渠道(如微信小程序“登天下”)或当地报社(推荐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声明需包含证件编号及遗失细节。
-
部分流程要求在社区公告栏张贴声明10日,期满后提交作废申请。
-
-
提交申请与审核
-
携带材料至户籍地县(区)残联或政务服务中心申请补办,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
-
审核通过后,新证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首次补发),后续补办依次加“B2”。
-
-
新证领取
- 审核通过后,新证将邮寄至指定地址,通常需3-5个工作日。
二、注意事项
-
若通过全国残联“跨省通办”平台申请,可在线提交材料并跨区域补办。
-
补办期间,建议保留电子版登报声明截图作为辅助材料。
-
若需变更残疾类别或等级,需在补办新证后重新申请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