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补贴主要由民政部门主管,实行“民政牵头、残联配合、财政保障”的多部门协作机制,需通过户籍地乡镇(街道)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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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管理部门:民政部门负责资格审定、资金发放及监管,残联组织协助审核残疾人证信息,财政部门确保资金拨付。部分地区可通过“粤省事”等线上平台申请,实现“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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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等材料,向户籍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初审通过后由县级残联审核、民政部门审定。特殊情况下可委托代办,或由村(居)委会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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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分为困难生活补贴(针对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和重度护理补贴(针对一、二级残疾人),金额与当地低保标准挂钩,部分地区农村与城镇补贴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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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实行定期复核制度,通过主动申报或系统预警调整补贴资格,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则退”。
提示:具体政策因地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残联,并关注线上申请渠道以简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