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补贴主要由民政部门牵头发放,具体流程需经乡镇政府初审、残联审核、民政审定,最终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至残疾人账户。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但核心审批权在民政系统,补贴类型包括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两类,发放形式多为社会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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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的核心职责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定补贴资格、监督发放流程及资金管理,并与残联、财政部门协同工作。集中供养的残疾人由供养机构代为申请,但审批仍归属民政系统。 -
乡镇政府与残联的分工
乡镇(街道)受理申请并完成初审,重点核查户籍、残疾证及经济状况;县级残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残疾等级和证件有效性,通过后转交民政部门。 -
资金发放形式
补贴通过银行账户按月或按季度发放,标注“困残补贴”或“重残补贴”字样。特殊情况下允许现金发放,但需严格监管以防冒领。 -
动态管理与复核机制
每年需主动申报资格认定,或通过系统自动预警复核。补贴对象信息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提示: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残疾证等材料至户籍地乡镇窗口提交申请,或通过线上平台(如“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具体政策细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或残联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