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隐私权或个人信息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泄露个人信息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条款和内容中:
一、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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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个人需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禁止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公开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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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者的安全义务
信息处理者需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并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泄露时及时报告。
二、具体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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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
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若情节严重(如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曾因侵权受过处罚等),可能以“侵犯个人信息罪”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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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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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犯罪 :违反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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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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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与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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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密信息的特别保护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如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适用隐私权的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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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信息的加重处罚
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五百条以上个人信息,或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将认定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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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防护与补救措施
信息处理者需建立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发生信息泄露时应及时通知受影响者并报告主管部门。
四、其他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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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可单独或合并适用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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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导致电信诈骗等犯罪,需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通过明确权利义务、设定侵权责任和强化处罚力度,构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框架,旨在平衡个人信息利用与隐私权保护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