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写作格式规范是机关单位间正式沟通的标准化模板,核心要求包括标题明确、一函一事、用语得体、结构完整。 其权威性体现在严格遵循《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关键要素缺一不可,且需通过盖章生效。掌握规范格式不仅能提升办事效率,更能体现机构的专业性与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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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与主送机关
标题需简明概括事由,如《关于商洽XX事宜的函》,主送机关写全称或规范简称。复函需在开头引述来函标题及文号,例如“贵单位《关于XX的函》(X字〔2025〕X号)收悉”。 -
正文结构三要素
开头直陈发函目的,主体用分条或分段清晰说明事项,结尾提出希望或要求。例如商洽函写“请予支持为盼”,复函则用“特此函复”等固定结语,避免模糊表述。 -
语言与细节规范
用语需庄重简洁,忌命令式语气。平行单位间用“贵单位”等敬称,结尾落款写明发文机关全称、成文日期(年月日完整),并加盖公章。电子函件需同步附PDF盖章版本。 -
分类与场景适配
根据用途选择函件类型:商洽函用于协调事务,询问函需列明具体问题,复函需逐条回应。涉及审批的函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提示:拟稿时建议对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自查,确保格式零差错。电子函件发送前需校验收件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性,避免因细节疏漏影响公信力。